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来临,社会对养老服务产生了旺盛的需求。但养老院收费标准参差不齐,一方面让老百姓无从比较,另一方面也制约了整个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。为此,我县近日出台《绍兴县政府投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》,在全省率先实施公办养老院统一收费政策。
据介绍,我县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跨入人口老龄化阶段。去年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,我县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为12.96万人,占总人口的17.9%,其中65岁以上的人口为8.32万人。
目前,我县有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19家,拥有床位2688张。《管理办法》出台后,不同设施条件、管理要求和服务质量所需要的床位费、护理费、伙食费都按照统一标准收费。其中,镇街敬老院每人每月收费在600-1000元之间,县社会福利中心每人每月收费在1000-1500元之间。
收费标准的统一,既能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成本得到相应的合理的补偿,促进养老产业化,同时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的承受能力,使广大群众能够负担得起,保持服务价格的相对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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